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》的通知 |
各区县教委,各民办普通高校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:
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
第一条
为促进本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,维护民办学校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北京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〉办法》、《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等,制定本意见。 |